超龄劳动者受伤怎么赔?宁波单位必须缴工伤保险吗

核心结论: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超龄=劳务关系」的一刀切裁判模式已被废止,改按用工实质判断;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四类争议走劳动仲裁;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同项目同标准支付。

七十岁的师傅在宁波一家工厂做保洁,搬料时摔伤,单位一句「你都过退休年龄了,我们只是雇你干点活」就想把工伤责任推掉。这条老套路在 2026 年 7 月 1 日之后已经站不住脚。现在的争点不再是「超龄算不算劳动关系」,而是「用人单位有没有履行法定的工伤保险参保义务」。陈世民律师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劳动仲裁与工伤事业部副主任(执业证号 13302202510886247),结合超龄用工新规与宁波、舟山办案实践,把路径与算法讲清楚。

一、超龄用工的裁判逻辑变了:从一刀切到看用工实质#

过去单位敢硬气,是因为有一条「万能挡箭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按这条,超龄等于劳务,劳务就不认工伤。

这条规定已经被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21条明确废止了上述第32条第1款,「超龄=劳务关系」的一刀切模式被打破。2025 年 12 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二级案由「劳动争议」项下新增「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在三级案由「劳务合同纠纷」项下新增「超龄劳动者劳务合同纠纷」——这说明超龄劳动者对外可能存在多种法律关系,需要按实质区分,而不是按年龄一刀切。以上沿革,浙江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的公开文件中作了完整梳理,可作为浙江省内裁审口径的参照。

判断标准因此转向用工实质:是否接受单位常态化的考勤、排班、奖惩管理,工作内容是否构成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否主要依赖该单位取得报酬。年龄数字本身不再是结论。

二、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吗#

必须。《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2026 年 5 月 10 日公布,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

适用范围看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该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同样依照该规定执行。这部规章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上游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6条第1款——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要注意第15条最后一句「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这意味着参保义务已经明确,但配套经办细则仍在落地过程中,各地经办口径可能存在时间差。遇到窗口暂不受理的情况,不要就此放弃,应当书面提交申请并保留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凭证,这份凭证在后续仲裁、诉讼中是关键证据。

三、单位没缴、人已经受伤,谁掏钱#

由单位掏。《工伤保险条例》(2011 年 1 月 1 日修订施行)第6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不缴不是免责理由,而是把本该由基金支付的部分转到自己头上,赔付范围反而更大。

已有生效裁判支持超龄劳动者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据中国经济网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刊发的年终特稿报道,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10 月审结一案: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左手臂被机器压伤,2024 年 1 月被认定工伤、同年 6 月鉴定为五级伤残,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其诉至法院;一审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支持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二审改判该公司应按月向其发放伤残津贴,直至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止,理由是双方之间构成超龄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该案系公开报道案例,个案结论受证据与具体情节影响,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

程序上仍走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个 1 年是超龄劳动者最容易错过的时限。

四、争议走仲裁还是直接起诉#

看争议事项分两条路。《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因本规定明确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因其他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四类事项走劳动仲裁,属于仲裁前置;其他事项(例如报酬之外的合同性约定争议)直接起诉。

时效别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宁波各区县均设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例如镇海区在骆驼街道民和路519号(电话 0574-86294402)、鄞州区在惠风东路225号副楼3楼(电话 0574-89293274),信息来源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布的监察、仲裁维权电话和地址一览表;舟山各区县由当地人社部门受理。就近提交,可以少跑很多路。

五、工伤之外,新规还明确了哪些权益#

  • 书面用工协议是义务:第6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协议本身也是主张权利时最直接的证据。
  • 一般不安排加班:第9条要求依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41条、第42条和第44条的规定。
  • 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第11条规定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按月足额发放:第12条要求以货币形式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本人,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 不得安排危险作业:第13条要求根据身体状况确定合适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第14条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 投诉有明确出口: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第9条第2款、第11条、第12条的,超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社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一)项至第(三)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实施监察。
  • 养老、医保可衔接:第16条、第17条规定,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待遇;未享受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经协商一致也可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费用与赔偿测算#

口径四要素:时间——2026 年度现行标准;地区——宁波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人身损害类赔偿基数单独统计适用,舟山市适用浙江省标准;范围——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单位未参保时应由单位承担的同项目同标准费用;算法——见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 月数。依《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7条,一级至四级分别为 27、25、23、21 个月,五级至十级分别为 18、16、13、11、9、7 个月。
  • 本人工资的封顶保底:依第64条,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算;低于 60% 的,按 60% 计算。这一条对超龄低薪岗位影响最大,实际测算时先把保底基数算出来。
  • 伤残津贴:依第35条、第36条,一级至四级按本人工资的 90%、85%、80%、75% 按月发放,五级、六级为 70%、60%(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津贴)。
  • 停工留薪期:依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可经确认适当延长。
  • 工亡待遇:依第39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 40%、其他亲属每人 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增加 10%,总和不高于本人工资)。
  • 参考基数: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6,088 元/年,浙江省(不含宁波)81,649 元/年;数据来源为宁波市 2026 年 4 月发布的 2025 年度统计公报、浙江省统计局 2026 年 2 月发布的 2025 年度统计数据。该基数用于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的人身损害项目测算,不直接等于工伤待遇基数。

收费口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进入法院诉讼阶段的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律师费依据《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按计件、按标的比例或依法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协商确定,风险代理受最高比例限制,具体以书面委托合同约定为准。本文不对任何案件的处理结果作出承诺。

下一步行动#

  1. 先取两份记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记录、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前者决定关系定性思路,后者决定钱由基金出还是单位出。
  2. 盯住时限:单位 30 日内申请,个人 1 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仲裁时效 1 年。窗口暂不受理的,坚持书面提交并保留凭证。
  3. 固定用工证据:书面用工协议、工资支付流水、考勤或排班记录、派工单、工牌工服、同岗工友证言、事故现场照片与就诊记录。
  4. 分流程序: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四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其他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报酬与最低工资类违法可同时向人社部门投诉。
  5. 就近办理:按用工所在地选择宁波或舟山对应区县的仲裁窗口,携带身份证、用工证据、医疗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关于超龄与非法用工的延伸问答

单位说我过了退休年龄不算工伤,对吗?#

不对。《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令第56号,2026年7月1日施行)第15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工伤保障待遇。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施行)第21条已废止「超龄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年龄本身不再是否定工伤的理由。

工伤赔偿

单位没给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谁承担赔偿?#

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本该由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等,转由单位全额承担。

工伤赔偿

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因其他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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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与非法用工类案件的结论高度依赖证据与细节。本所执业于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服务宁波、舟山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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